国有国法,校有校规!
国中的校规其实和其他学校没有什么两样,共分为三大类:轻微(kesalahan ringgan)、中等(kesalahan sederhana)及严重(kesalahan berat),也如独中的校规一样,三个缺点等于一个小过,三个小过等于一个大过,三个大过将被开除。
可是,校规是否严厉执行了?我想,大多数的老师都没有做到。很多时候,我见到的是学生被鞭了,但是并没有记录,更不用说什么见证。因此,学生的过错没有逐个记录,当严重的纪律问题发生的时候,校方根本没有办法开除学生。
此外,我国的教育是“仁慈”的,就算学生被开除,他其实只是转校而已,而且转校开除、转校开除,一个屡犯校规的学生,很可能两年后,甚至一年后就会转到原来的学校,惩罚是否真的取得效果,唉……
我知道“孰能无过”,但是一个屡犯不改的学生难道教育界就没有更好的办法去解决吗?
身在教育界二十年,只见到加诸在教师肩上的压力越来越多,越来越重,根据教专的调查,教师的教学工作只占了百分之三十,其余的百分之七十以沦落为文书工作,教师常常为了赶这个文件,赶那个文件的,根本无法像昔日专注于人文教学;更无奈的是,所作出来的文件,往往是一堆新官上任的“点子”,是一堆又一堆的废纸。加上学校的设施不全,教师都在家里利用自己的电脑设备“赶夜班”,还因为校方说的“节约纸张”,必须自己买纸打印,这往往是鲜为人知的负担。
外界一直以为当老师是美差,殊不知在“美差”里面的教师的苦水,连吐的管道都没有……
呜乎哀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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